Ashley灰粒-三三九

懒癌晚期

 

鬼白 猫薄荷Part2

文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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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世背景。

画风粗白。强行文艺。

距离上一章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啊!话说还有人愿意看吗【捂脸

其实这不是原稿,我的原稿在一次电脑大清洗中意外丢失了。。郁闷。。

感觉这一章画风已经和上一章不一样了欸 我也蛮难过的 下一章再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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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满喜欢电爵的。准确来说我喜欢一切节奏欢快的曲子,但独爱电爵里那股活泼中透着浪漫的味道。

我久盼而不遇的爱情也如爵士酒吧里啤酒表面泛着的泡沫,晶莹剔透却华而不实。

这与我前女友的爱情观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总是幻想着与一个喜欢小打小闹却内里体贴的男人过日子的桥段,而我却期待着不期而遇的情愫,陌生的男女相逢又相离,维持着光鲜亮丽的外表,第二天打好领带系上袜带便可以毫无牵挂。

我很信眼缘,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

所以,我前女友说我渣,我认了,分了手,她又四处告诉自己的朋友。

 

莉莉丝跟我的前女友是完全相反的两个类型。她与我很相似,相似到一接近我就明白我们两个是同类。

若是按张爱玲分类女人的方法她大概便是那朵娇艳的红色玫瑰,墙上的蚊子血,心口的朱砂痣。

男人为她倾倒,我独独可以被她当作蓝颜。

我们都觉得相见恨晚。

 

认识莉莉丝还是托鬼灯的福。

 

那是我刚和鬼灯同住没多久,我乱七八糟的习惯还没来得及被他矫正的时候。

我喜欢乱放东西,那天我又把他千叮万嘱给我的公寓钥匙弄落在某个餐厅还是计程车上了,电话里鬼灯凶神恶煞地叫我去他地事务所拿。

 

莉莉丝刚好找鬼灯办事。我到鬼灯事务所的时候她刚准备要走。

 

她半倚在鬼灯的皮质座椅里,听见我开门的声音转头对我妩媚一笑。

“你好,初次见面,我是莉莉丝。”

她伸出她的纤纤手“你就是白泽吧?久仰大名了。”

我立即握住她的手,摇了摇,嘴上客套客套,一松开就掏出手机“美女加个微信?”

她大方一笑。”好啊。”

我们三个简单谈了谈话。后来她说必需得走了,我挥手笑着送她。鬼灯一直沉默着看着我们的互动,没有说话。

我大概是乐飞了,眉飞色舞,他问我“你笑什么。”

“你看见美女不笑啊?”

“……”

“哦我忘了你六根清净,不染红尘,一心为法,憔悴焦虑。”

“……”

“看我干嘛,难道我说错了么?你别以为别人都跟你似的性冷淡啊。”

“……”

“哎你是怎么认识这个美女的?怎么不好好介绍给我?亏我们还是舍友……”

鬼灯一个文件夹拍在我脑门上。

“卧槽你有病啊!?”

“有病的不是你?精虫上脑?看见女人就有性冲动?”

鬼灯不愧是鬼灯。字字珠玑,句句扎心。我被他说得面红耳赤,百口莫辩。

支吾半天,我只好说,“管你屁事,你这么生气干嘛。”

鬼灯脸色更黑了。

我眉头一皱,心觉不对。

“卧槽你不会真的生气了?”

然后恍然大悟。

“哦!你也喜欢她?”我道“那我不插足不就行了呗!至于吗。”

“……呼。白泽,”他长舒一口气,无奈又恼怒的模样“我发现,你不仅蠢,而且无药可救。”

“啥啊!”

 

后来我才知道,莉莉丝是隔壁外国语学校得女生,大学就和鬼灯相识。

再后来我知道,鬼灯不喜欢莉莉丝,他谁也不喜欢。

再再后来我还是没追到莉莉丝,她和一个相识没多久得阔佬订婚了。那个阔佬不光是豪宅香车闪着金光,名字也特别炫酷——路西法。

 

我和鬼灯参加了她的订婚宴,她看起来春风得意,笑得灿烂又骄傲。宾客为她举杯庆祝。

我又一不小心喝多了,我知道自己酒品不好,但是总忍不住贪杯。

我并不难过,说不清是失落还是一阵轻松。

 

我明白我心里追求的爱情绚烂夺目,却空空如也,一阵风吹来还会漏掉半个。

我站在酒店的露台上,企图让晚风吹散脸颊的烫。城市里盏盏晶莹的灯串联在一起,在我眼里模糊成光斑。

“死心了?”鬼灯跟着我出了宴会大厅,点燃一根他平时几乎不碰的烟。

“大概?”我撑着栏杆看风景。酒店座落在江边,灯光折上粼粼的江水。

政府说要把这里建成第二个美国曼哈顿,不知道是真是假。

“这么喜欢她?”鬼灯话说得缓慢,我以为我听错了才觉得他说得柔情“……你不会是真心的吧?”

“嗯,大概不是。”我嘻嘻笑了起来“身经百战的人怎会跟一根电子烟过不去?”

“什么?”

“抽一根又不会上瘾。”

“……”

鬼灯也笑了。气氛终于缓和,于是顺水推舟,我们进行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长谈话。

我不记得我和他说了什么,他又跟我说了什么。像是小时候的事情、大学的事情、工作的事情。又多又乱。

我只记得那天晚上灯光亮得让人根本看不见夜空中的星星,头顶只有被光线映得透着酒红色的云层,和晶晶莹莹的水晶灯。一切都如同莉莉丝从前设想的那样华丽又美好。

女人的裙子上缀着亮片,男人脚下踏着锃亮的皮鞋,爵士乐是谈情说爱的背景旋律,随乐而动的舞步节拍便是挑逗痴笑的不二节奏,仿佛此时便是大萧条前令人欲罢不能的爵士时代,我们都徜徉在繁华的假象里,竭力维持着这脆弱而瑰丽的巨大泡沫,心情却如被狠狠摇过的香槟酒一般肆意喷发,怎样也不觉得浪费。

我又喝了好几杯。

我昏着脑袋问鬼灯“她会幸福吗?”

鬼灯夹着香烟,做了一个举杯的手势“祝她幸福。”

 

据莉莉丝说她的确过得幸福。但她还是会没事找我出去喝酒。

我们互相在对方身上找乐子,我打发自己多余的时间,她寻找婚外的刺激。我基本的道德观念告诉我这是不对的。鬼灯也知道这件事,他一直心如明镜,但他从未发表过任何意见,也没向我提起过莉莉丝。他只是冷眼观望。

 

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时常坐在餐桌上,看着我和他的筷子伸向同一盘菜,看着我们无比同步的咀嚼动作,却并没有觉得经过那晚的长谈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有多亲近。

我们依旧没能在大街上偶然相遇时拉下脸跟对方问声好,甚至在进入了同一个门框后反反复复地争执、吵架。

我们两个活得不像是舍友,像是仇人。

 

我讨厌他到什么程度。我能在日常生活一丝一毫地小事中想起他的讨厌之处。

一丝到一个举动,一毫到一件器物。

咖啡馆里的钢情曲一下转成了爵士。友里的话给我当头一棒。我听出她若有所指,只好干巴巴解释。

“买回来只是赔给我舍友,我弄坏了他的书。” 

“他很生气吗?”

“他发现了就该生气了,我悄悄跑出来的。”

“你不是没买对版本嘛。”

“是啊,但他是个强迫症,所以还是给他买一本算了。”我喝了口咖啡“反正早晚也是该赔给他的,今晚他很晚才回来,所以……”

我忍不住又解释了一句。

 

“对室友还这么讲究啊?”她挑眉。

“不,我室友是男的。”

友里捂着嘴笑了起来。我看她笑得弯了的眉眼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与性别无关。

这只与“室友”这个人是谁有关。

我只好也笑,今晚的笨拙让我发窘。我立即找了个借口溜了。

 

一路小跑回到红绿灯边的我心惊肉跳。商业区色彩缤纷的LED大屏在播放最近要在高档消费区开业的传统餐厅的广告,融入现代元素与西方风格,是现代社会产生的四不像。

街上也在放爵士乐。现代的市民们思想越来越前卫,喜好却越来越复古,最近甚至有蒸汽波音乐复兴的迹象。

流行像一个车轮,向前,却又回到原点。

我悲剧地发现自己也是这样。总是重复着一样的错误。

 

穿过这条城市的那条江真的被建成了夜景观赏区。我缩着脖子看映射着夜灯的江水,上面有观景邮轮驶过。摩天轮在江边也闪闪发亮,客舱缓缓移动。

我也曾和鬼灯是这热闹非凡的景象中的一员。

那是莉莉丝订婚后的不久。鬼灯单位发了几张船票,我们又刚好都空闲着,就相伴出来看看这所谓的第二个曼哈顿。

 

但是出了门我就后悔了。

我们先是因为LED大屏上的某苏打水品牌的双马尾代言人到底是男是女吵了一架。

我说女,他说男。

我说,卧槽你瞎吗穿着超短裙拧着内八哪里像男的。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你的眼光太直男了吧。我一口老血没喷出来,我这个叱诧风云被莉莉丝誉为女性蓝颜的人居然会被这个老古董说直男。

上了客船以后我们又因到底是吃江鱼还是吃海鱼吵了一架。

他说吃鳊鱼,我说你能有点追求吗,鳊鱼哪里不能吃。他很执拗地瞪着我。我说不行,吃三文鱼,他笑话我三文鱼哪个超市便当里没有。

我说,此三文鱼非彼三文鱼。他学我的口气,此鳊鱼非彼鳊鱼。

服务生被我们弄得很为难。说,“先生,你们两个都讨论了这么久了,不如两个都点吧。”

我和鬼灯“你闭嘴。”

到最后气氛诡异到凝固。我盯着江水眼神僵直,内心发誓以后绝对不能跟鬼灯一起出门。

我那时候想着这个地方只能带女伴来。

带女伴。听起来多浪漫。

但莉莉丝不行。我们只适合和夜深了出来找个清吧喝酒聊一聊。

 

友里也不行。她太聪明。我们能成为好朋友,却不适合搭伴。

 

我望着江面愣了神。

我总是犯着同样的错误。

我把不该带过来的人往这里带,给不该给期许的人期许,跟不该继续纠缠的人暧昧。我的交际圈像一团浆糊。有些事情我分得明白,有些事情不明不白。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找不到爱情的原因。

手机屏幕又亮了。

友里发了一条短信。“今天聊得很开心。”

我想了想,回了一句。“我也觉得。有机会下次再聊。”

我心怀愧疚地把天给聊死。我想,既然我不想吊着人家,那就只当交了个好朋友。

 

鬼灯又来电话了。

“嚯,你不是有事吗。”我习惯性冷嘲热讽。

“你带钥匙了没。”他无视。

“带了?我看看,没带。”我摸摸口袋。

“……”我听见他叹气的声音。

“我忘带了。”我诚恳地说。

“……我会早点回去。”

“啊等等。”

我用下颚夹住电话。

“带了带了。我放裤子口袋里了,刚没摸到。”

他沉默了一会儿。骂我。

“你能不能长点心?”

“我怎么了?”

“给室友少添点麻烦可以吗。”

“是谁来我这里找麻烦的。”

“因为你以前总是忘带钥匙。”

“那是多久以前了!”

“两个月以前。准确来说是上个月二号。”

“嚯,你记性挺好嘛!不如记着把猫好好的猫粮给买了?咱们说好的每半个月轮流买一次。”他没说话,我继续道“好了我知道错了让你烦了对不起,还有事吗,没有我挂了。”

“等一下。”

“什么?”

“你今天正好在外面,你顺便买了吧。”

“靠!”

 

 

江边有人吹爵士。

几个退休的老爷子戴着贝雷帽,身着背带裤,手上稳稳地握着萨克斯和小号。几对情侣相继围上,一曲毕后发出稀疏凌乱的掌声。

我听得入了迷,一时忘记了和鬼灯说话。

“……你那里有人吹爵士?”

“嗯。”

“那你多听一会儿。但别忘记买猫粮。”

“……你妹。”

“你不会在江边吧。”

“哦嚯,你耳朵倒是挺灵?”

“我听见水声了。”

“呵呵。”我有气无力地冷笑。

“我一个客户送了我两张票,下个周末江上会有一艘游艇办个小型音乐会。”

“你的客户是姓江还是姓江户川,对江这么执着?”

鬼灯没理会我的嘲讽“去不去?”

“电子爵士的音乐会吗?”

“古典乐。钢琴和提琴。”

“那不是你喜欢的吗!不去!”

“票不去的话就浪费了,况且那里还提供免费的酒水。”

听见免费酒水我眼前一亮,距莉莉丝订婚后我极少开荤了“那我去!”

“好。”

说毕我两极其有默契地挂了电话。

本来我想问鬼灯为什么不用这些票去邀请女性,按理来说他年轻有为,事业与金钱双修,外表与才华并行不悖,得到的青睐应该不少。况且这里的气氛的确适合男女浓情蜜意。但是我转念一想,管他呢,鬼灯本来就是个怪人,我也从来没懂过他。

于是一切又回到原点,我说过我总是犯同样的错误。我和不该一起搭伴来这里的人来这里,并为此还在某一个舷窗旁发过誓,但我最终还是决定和鬼灯去消费那两张价格不菲的票。

和我来这里的人同样、依旧、只能是鬼灯。

我脑子里确实是有一块区域不清不楚。有时我实在分不清自己做某件事到底是想要什么。可能是因为我本身就是个爱好及时行乐的人。

我接受了这个设定,随即把一切回忆和烦恼抛在脑后。

管他呢,我打了个哈欠,裹紧了自己的外套。有酒喝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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